[2016-12-29 来源:北京晚报]
2017年1月1日起,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》正式实施。《通知》把银行信用卡的各种收费项目进行了规范和减免,例如将利滚利的“滞纳金”改为一次性收取的“违约金”,并取消了信用卡超限费。
滞纳金变违约金
在现行规定中,若到期还款日之后,实际还款额低于最低还款额,持卡人对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要付滞纳金。新政取消了信用卡滞纳金,改为“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,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,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。”
以往实行滞纳金收费标准时,一旦持卡人没有还够最低还款额,需要承担高昂的逾期费用,且计费方式一般是按月计复利。如果迟还几天,利息就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,欠款越来越多。因而,近年来信用卡滞纳金“利滚利”导致高额账单的新闻屡见不鲜。而新规实施后,今后违约金等产生的费用将一次性收取,不再计复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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